第四十章 想吃肉了-《八零福气娇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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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要是一般人去供销社不一定能买到好东西,老顾家的人却不一样。

    谁让,谁让正好顾依依的舅舅,也就是林丽琴的大弟林来喜正好在供销社里面当营业员呢?

    每次老顾家的人去了,林来喜总会特意给他们留一些好东西。

    林来喜算是长姐带大的,爱屋及乌,对宝贝外甥女也是格外疼爱的。

    这次出来,林丽琴可是大方的给了顾依依两块钱,好歹能割块肉吃吧?

    说起来,自从上一次霍顾两家人一起吃了一顿席面一般的大餐之后,顾依依已经好几天都没吃过肉了。

    感觉,肚子里面都没有油水了呢。

    上一次的菜肴虽然十分丰盛,奈何吃的人多,十足的光盘行动。

    而本来顾依依还以为那斤抹了盐被她妈留起来的肉可以过两天再吃,谁知道,她也失算了。

    林丽琴留起来的目的是为了送礼。

    她回了一趟娘家,告知顾依依的姥姥和舅舅宝贝闺女要嫁给老霍家大儿子的事情。

    林丽琴的娘家就在隔壁的隔壁另外一个生产队,同属于一个公社的。

    跟望山屯也不过来回三个小时的脚程,还比不上他们自己从屯子里走去公社那么远呢。

    除了一斤肉,还有二两白糖和几块糕点。

    在1977年,这样的礼已经属于十分厚重的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闺女一定亲,她马上就给自己娘家送礼也不是没有成算的。

    用林丽琴自己的话说,这叫做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。

    “你想啊,你大舅可是在供销社工作呢,我让他帮着谋划一下。留存一些红色的布料,等你结婚的时候给你做身新衣服。”

    是挺有道理的,顾依依甚至也被她妈的歪理说服了。

    也开始有了歪心思,她大舅都收了他们顾家的肉,害得她好几天没吃上肉了。

    她现在到了公社,找她大舅买点肉,总归是可以的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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